顾昀是个很有原则的人。
前两年朋友找到我,想让顾昀帮忙打离婚官司。
对方出轨,证据确凿。
顾昀却说,「干我们这行的最不会接的就是熟人的案子,尤其是离婚案。」
既然不接熟人的案子。
那柳如烟算什么呢。
算顾昀的初恋吧。
至少在我看来,是算的。
我和柳如烟是大学同学。
上学那会儿,我们两个不太对付。
不对付的原因说起来也可笑。
她暗恋的男生和我走得近了一些,就把我当作了假想敌。
我解释过无数次,「我们是高中同桌兼同学,仅此而已。」
可她就是不信。
一直到顾昀出现。
顾昀是我们的学长,比我们大一届。
那时候我和顾昀并没擦出什么火花,相反柳如烟和他越走越近。
那段时间,柳如烟和我之间的矛盾都小了许多。
但我们没能等到柳如烟和顾昀的好消息。
大三那年,柳如烟突然退学。
她毫无理由地把我、顾昀,以及整个辩论队的人全都拉黑。
再听到她的消息,已经是我毕业快四年。
听说她被家里人以死相逼,不得已退学,回老家结婚。
顾昀知道后,只是淡淡「哦」了一声。
那时候我和顾昀刚刚决定结婚。
我打趣他,「好歹是你初恋,这么冷漠。」
顾昀却义正辞严,一字一句给我解释。
「那会儿辩论队的人都能看得出来,她是故意找你茬。」
「我从没喜欢过她,单独约她也只是为了开导她。」
我从不纠结顾昀和柳如烟的事。
既然顾昀说他并没有喜欢过柳如烟,那我就当做没有过。